『明火执械』的意思和解释
【成语解释】
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。同“明火执仗”。
【典故出处】
清·毛祥麟《对山余墨·石洞绣鞋记》:“即募死士百人,明火执械为前锋,千军后随。”
【语法用法】
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干坏事
【常用程度】
一般
【成语结构】
偏正式
【产生年代】
近代
【感情色彩】
褒义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