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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不治之症』基本信息
  • 简体不治之症
  • 拼音bù zhì zhī zhèng
  • 五笔GIPU
  • 近义词 不可救药
『不治之症』的意思和解释
【成语解释】
医治不好的病,也比喻去除不掉的祸患或弊端。
【典故出处】
鲁迅《伪自由书·电的利弊》:“说先前身受此刑,苦痛不堪,辣汁流入肺脏及心,已成不治之症,即释放亦不免于死云云。”
【语法用法】
作宾语;表示治不好的绝症
【常用程度】
常用
【成语结构】
偏正式
【产生年代】
古代
【感情色彩】
褒义词
成语典故

刘德夫妻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务镇人,在运河边开了个小酒店,老两口六十多岁了,膝下无子。一日,寒天大雪,一个叫方勇的老军士带着十二岁的儿子方申回山东老家,来店里躲避风雪。刘公不嫌弃他们穷,用酒肉款待他们,还挽留他们过夜,说:“四海之内都是兄弟。”方勇受了风寒,半夜发作起来。刘公夫妇又是端汤、又是加被。一早刘公冒雪请来医生。此时方勇已是不醒人世,医生诊了脉,说:“这叫‘双感伤寒’,是不治之症,只有七日了。”刘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,全力照料方勇。几天后方勇死了,刘公夫妇将方勇葬在自家祖坟里,将无依无靠的方申收为义子,改名刘方。刘方辛勤帮家、奉侍义父母,家业渐渐兴隆。大家都说这是阴德报应。

几年后,义父母患病,刘方衣不解带服侍。义父母相继亡故,刘方将他们葬了,又回山东迁来将自己母亲的墓,两家合葬在一处,自己守着酒店安心过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