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明刑弼教』基本信息
- 简体明刑弼教
- 拼音míng xíng bì jiào
『明刑弼教』的意思和解释
【成语解释】
用刑法晓喻民众,使大家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《尚书·大禹谟》: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弼(bì):辅助。
【典故出处】
《尚书·大禹漠》:“汝作士,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
【语法用法】
作谓语;含褒义
【常用程度】
生僻
【成语结构】
联合式
【产生年代】
古代
【感情色彩】
褒义词